工业和信息化部最近几天就《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内容如下:
更新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的计算方法和考核比例。
为推进双碳战略的实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和油耗目标的实现,综合考虑新能源和油耗积分的技术进步,成本降低和合规成本变化,本着新能源汽车正负积分和油耗积分基本平衡的原则,计算提出2024年和2025年的积分要求2024—2025年,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得分较前一阶段平均下调40%左右,新能源汽车评价比例设定为28%和38%,计算方法和得分上限相应调整考虑到燃料电池乘用车仍处于示范运营发展阶段,为体现鼓励导向,车型评分有所放宽,标准车型单车评分下调20%为引导技术升级,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在90Wh/kg—105 wh/kg之间和105 wh/kg—125 wh/kg之间的车型得分调整系数分别下调至0.7和0.8
增加了积分交易市场的调整机制。
为保证积分供需基本平衡,稳定企业预期,新增积分交易市场调节机制一章第一,建立积分池制度当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时,企业会自愿申请新能源汽车正积分收储,在供小于求的情况下释放储存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以调节积分市场的供需二是研究设置积分池存储和释放积分的触发条件根据点位市场的历史交易情况,对2017—2020年点位价值比和市场供求关系进行定量评估当当年可交易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与对外交易需抵消的负积分之比为1.5倍时,积分价格接近积分价值,当供需比大于2.0倍时,积分价格会大大偏离积分值分别以供需比的2.0倍和1.5倍作为启动积分池积分采集,存储和释放的触发条件,同时,为了尽量减少对交易市场的干预,当供需比在1.5—2.0倍之间时,不启动积分池三是明确积分池收储优惠条件和收储上限要求新能源汽车对收储积分池的正向积分不受积分结转比例要求限制,给予5年有效期优惠,同时,为避免过多储存导致市场可交易积分不足,经测算评估,企业储存积分比例设定为不高于当年产生和结转的新能源汽车总正积分的40%四是明确积分池的释放机制启动积分释放后,积分池会自动释放积分,直到供需比达到1.5倍,并根据积分池内企业存储的积分比例将积分分配给各个企业当年未使用的已释放积分将返还至积分池
完善积分验证和处罚要求。
为了解决数据漏报,错报,隐瞒等问题在积分法实施过程中,以及负积分不予补偿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了针对性要求一是加强核查管理,明确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积分和执行情况的核查第二,严格的惩罚措施提交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暂停积分转让和交易,负分不补的,暂停乘用车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或企业燃料消耗量不达目标值的进口车电子信息
其他修订内容
一是为推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增加企业平均碳排放水平的公示要求,提出将根据产业发展和碳排放管理需要,适时建立与其他碳减排制度的联动机制二是考虑到政策运行基本稳定,积分市场调节机制已经建立,为进一步提高积分交易的灵活性,便于企业自主决策安排,允许企业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抵扣和结转三是为保证数据统计更加准确,调整国产和进口乘用车分别以发证日期和报关单证放行日期为基础确定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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