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03010共有8篇文章,涉及支持车辆应用,支持关键零部件开发等6个政策安排,具体如下:
1.车辆购买奖励2025年前,如果燃料电池汽车在上海示范应用,并达到上海市相关要求,获得国家综合评价积分,上海市将按照每1分20万元的标准对相关汽车厂商进行奖励
2.对关键组件的奖励相关企业生产的电堆,膜电极,双极板,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空气压缩机,氢气循环系统,储氢瓶阀等关键部件均用于国内示范城市群的车辆应用,参照国家综合考核奖励积分,且每积分奖励3万元
3.车辆运营奖励2025年前,每年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商用通勤客车将获得运营奖励,每辆车自获得运营额度之日起奖励最长3年其中,中型货车每年奖励不超过5000元,重型货车不超过2万元,通勤客车不超过1万元
4.支持总线操作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的应用对比同类柴油车成本,补贴相关车辆增加的综合成本
5.氢加气站建设补贴对2025年前已完成验收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氢加气站,按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贴其中,2022年,2023年,2024—2025年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每个加氢站最高补贴资金分别不超过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资金分三年拨付
6.氢气零售价补贴2025年前,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公斤的氢气加气站经营者,将根据氢气实际销量给予补贴其中,2021年补贴标准为每公斤20元,2022—2023年每公斤15元,2024—2025年每公斤10元
本站获悉,《若干政策》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包括宝马,奥迪在内的一些德国汽车巨头认为,电池动力可能是未来汽车技术的领导者,但目前仍处于劣势的氢动力也不能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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